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5031701072

發包種類

室內裝潢  

工程名稱

物業管理駐衛保全服務 

案件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信華一街33~57號

預估金額

最有利標

結標日期

2025/3/28  

案件說明

明日城天青社區第11屆管理委員會 物業管理、駐衛保全投標作業須知 依據:114年3月11日第11屆3月份例會決議。 壹、 招標內容:物業管理、駐衛保全綜合管理服務 貳、 合約標的:新北市泰山區信華一街33號~57號 連絡電話: :02-8531-1332 參、 社區簡介: 新北市泰山區信華一街33~57號,計A、B、C、D共四棟,樓高20-21層,地下三層,B1F∼B3F為停車場,社區大廳出入口、車道哨各一處,汽/機車道分流,參予投標之廠商,可預約實地會勘各處哨點、及設施狀況,以提出符合本社區之企劃書。 肆、 社區物業管理服務人力說明: 1. 社區經理一名:上班時間:每日上班8小時。 2. 社區祕書一名:上班時間:每日上班8小時。 休假:ぇ.依勞基法休假規定週休二日、及休國定假日。(經理與祕書輪流排休) え.上午09:00~下午18:00,午休1小時。 ぉ.因保養、維修、社區活動等工作需要,機動調整 上、下班時間,或休假日期。 3. 大廳保全:固定日、夜班各1人,全年無休。 4. 車道保全:固定日班1人。全年無休。(每日上、下午均須 定點以巡更機巡邏、及上、下班時段交通指揮) 5. 機動保全:日、夜班各1人。 保全人員不得採日夜輪班制、或現金班。 物業及保全人員排班表應於每月初呈管委會備查。 6. 得標公司、及物業管理人員必須配合社區辦理銀髮族先修班、低碳社區改造補助、及政府相關補助等各項活動。投標公司、預定任職之社區經理有相關優良事績者尤佳。 7. 派駐社區之物業管理人員,須熟諳公文作業/WORD/EXCEL/財報製作。社區經理必須有200戶以上社區實際從事本職工作滿三年以上經驗,祕書須有二年以上財報、及行政經驗,若經發現經驗不足以擔任本職之虛偽情況時,除得罰扣壹~貳倍之月服務費作為損害賠償總額外,並得限期中止合約,得標簽約公司不得異議。 8. 派駐人員之勞動條件、薪資給付、勞健保投保、及排休假等,均須遵從政府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9. 得標公司對派駐於本社區之物業或保全人員不得有「不得留任原社區」不公平限制、或競業條款,合約內容亦不得載明其類似條款。 10. 派駐人員違規罰款以次計算,不得有每月最高金額之限制 11. 社區經理負責督導物業及保全人員之相關作業,不得以非同一公司人員卸責。對清潔工作之之查核,亦同。 12. 人員出勤、及巡邏紀錄必須每月作為請款之附件。 13. 派駐人員所作之文件及其電子檔,其智慧財產權為本社區所有,須依社區之規定定期另存指定之行動硬碟每 伍、 委託服務起訖時間:暫定民國114年4月30日19時起至115年4月30日19時止,為期一年(試用期:參個月),實際起訖日視社區規定辦理物業/保全請求終止日做調整,得標廠商須予配合。。 陸、 招標方式:本社區年度物業/保全公開招標:採有利標。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第11屆管理委員會委員預審。 第二階段企劃簡報說明評選:由管理中心通知資格符合之廠商 本社區辦理簡報說明及問答評選。 以管理委員會與會委員總評分最高者為第一優先取得議價(約)資格。 柒、 領標時間及地點:符合投標資格之廠商,請即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每日09:00~17:00至本社區管理服務中心櫃檯領取招標文件。 捌、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備文件: 1. 政府主管機關核發成立3年以上之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執照者(資本額保全公司4000萬元以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1000萬元以上),且需無退票紀錄。 2. 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負責人須為同一人並具公會會員資格。 3. 需於新北市現有20個社區案場服務中、及需有500戶以上社區現場服務經驗(須附合約書影本一份)二年以上者。 玖、 得標(契約)公司如有相關證照租借牌、欺瞞、偽造文書、證件造假(含社區合約書影本)等情事發生,本會除將取消該公司得標資格,由第二順位廠商遞補第一順位外,並將移送法辦、和通報相關公會議處外,並列為拒絕往來戶。 雙方簽約後,若得標(簽約)公司被檢舉有不法情事經查屬實者(例,與社區委員、或住戶有不當往來、或未經調解而訴訟者);本社區可逕自單方終止雙方合約關係並依法要求賠償,得標(簽約)公司不得異議。 壹拾、 投標文件內容及截止期限: 1. 投標廠商應備妥 (1)、綜合管理服務企畫書10份。 (2)、資格審核資料一份。 (3)、成本分析表、及標單1份。 上述(4)文件另裝投標袋內,並於黏封處蓋騎縫章。 2. 企劃書內容:公司簡介、物業保全管理服務等實務經驗及績效,另以公司行政、人力支援、緊急應變措施、社區突發狀況處理及公司履約能力證明為重點。 3. 財務、行政公共事務服務、駐衛安全管理及公共設施(備)管理維護具體做法。 4. 管理事務服務人員任用條件、標準及教育訓練督考做法。 5. 投標文件請於民國114年3月28日17前,親自送達、或 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泰山區信華一街33號,明日城天青社 區管理委員會收(電話:02-8531-1332)。 壹拾壹、 評選方式: 1. 本標案區分:評選作業: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及簡報說明作業選評二階段。 2. 本管理委員會進行資格標書面審查,並遴選至少二家以上信譽良好廠商,於(114年4月1日)由本社區管理中心以電話方式通知符合資格廠商,前來進行簡報說明。 3. 簡報之先後順序由本會排定,簡報時間8分鐘,答詢時間12分鐘。(逾三家以上,簡報5分鐘,答詢時間7分鐘。) 4. 簡報日期暫訂民國114年4月8日19:30起,在本社區C棟1樓媽媽教室舉行。 壹拾貳、 簡報方式: 1. 簡報當天參與廠商最多3人代表出席。 2. 由預訂任職社區經理親自簡報為佳,此將作為管委會評比社區總幹事的溝通/協調/緊急應變等能力之參考。 3. 簡報所需筆電設備請自備。 壹拾參、 決標:採最有利標精神。以評分總分最高者為第一優商優先取得議價(約)資格。以此類推。 壹拾肆、 不予開標或不予決議之情形: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 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 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 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四、 同一標件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五、 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壹拾伍、 合約:得標廠商應於得標三日內,將合約書草案送達本管理委員會進行審閱,審核完成後通知廠商簽約,並簽立試用約三個月。正式合約期間為壹年。 壹拾陸、 合約製作 一、 本案招標須知內容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二、 得標廠商提供之報價單、委任契約範本,本會有權修訂。 三、 得標廠商應於本屆管理委員會通知期限內,將合約製作完成送至本社區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管理委員會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時,視為棄標,且5年內不得再參與投標。 四、 得標後請提供案場之相關「品質手冊」、「財務管理手冊」、「作業規範」、「作業表單」、「人員配置規劃」、「工作人員排班表」、「報價單」、「各類工作人員執掌」、員工意外險證明等相關文件。 壹拾柒、 得標公司於進駐前,需至少五天【含】以上之交接日期與原有物業、保全相關人員完成相關業務交接。交接時程管委會不支付任何服務費用給得標公司或人員。如無法如期開始辦理交接,視為棄標,即得由第二順位公司接任,得標公司不得異議。 壹拾捌、 其他事項: 一、 本標單之人力配置、設備器材、工作細項、請款支付等。均須明列載契約書內。 二、 投標廠商之企劃資料內容,應附帶具體工作計畫、教育督導考核計畫等資料。 三、 嚴禁投標廠商探聽本社區管理委員有關資料,或透過人際關係管道說項。 四、 得標廠商須有節慶活動之企劃、海報及行政等後勤支援工作,並無償調派人力支援本社區各項活動之召開。 五、 得標廠商於契約有效期限內欲替換總幹事時,除須徵得管委會同意外,亦須提供已領持有事務管理人員認可證三年以上、資格相當之繼任人選供管委會挑選。 壹拾玖、 契約有效期間內如違反合約條文、服務宗旨行為,經管委會決議得限期終止合約。參加招標之廠商所提供之資料概不退還。 貳拾、 本招標須知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修訂補充之。 附加協議 (回饋)事項: (一)區大人員、器材支援。 (二)年度活動贊助 (三)超商手續費(實支實付) (四)合約期間免費提供AED乙台(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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