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5030901061

發包種類

其他  

工程名稱

機電消防保養合約招標 

案件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20-32號等

預估金額

低價標

結標日期

2025/3/19  

案件說明

城市大亨公寓大廈114年委辦機電、消防 及污水設備保養維修案第1次招標須知 壹、依據: 一、本大廈採購作業規範。 二、本大廈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13日管委會例行會議決議。 貳、保養維修之標的物: 一、名稱:城市大亨公寓大廈。 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20號至32∼1號。 三、範圍:全部公共區域(包括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機電、消防及污水設備(含B1、B2消防鐵捲門)為保養維修範圍。 參、定期保養維修服務項目:(詳見114年機電、消防及污水設備保養維修契約書草案) 肆、回饋事項:無償提供114年度消防申報乙次。 伍、採購類別:採低價格標。 陸、投標資格: 一、須政府立案領有電器承裝業及消防合法證明之公司。(須同時具有電氣檢測及消防設備等相關營業項目) 二、須在桃園市內受委託管理4個100戶以上社區之公司。 柒、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一)經濟部核准公文及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 (二)資本額50萬以上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 (四)勞工、健康保險與人員意外保險繳交憑證(或保單)影本。 (五)無退票記錄證明影本。 (六)公司投保意外責任保險單影本: 1.營繕承包人不得低於3仟萬。 2.每一位人員及財損各不得低於150萬。 (七)負責本公寓大廈機電、消防及污水設備保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證照影本: 1.甲種電匠證照1張。 2.消防師(或士)證照1張。 (八)受委託服務4個100戶以上社區名單(含社區名稱及管理中心電話)。 (九)報價單:(如附件一) 二、注意事項: (一)投標文件使用中文繁體。 (二)各項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私章,以示負責。 (三)各項文件請依序排列,右上角註明編號,並依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影本自我檢核表(如附件二)檢核結果欄位勾選有或無,以防遺漏或錯誤及利於本會審查作業進行。 (四)投標文件(不包括報價單)如有遺漏或錯誤得補件,得標廠商請於開標翌日起算3個工作日內(3/21前)補齊,逾期視同棄權。 (五)報價單如有報價單附註欄一∼六項任一情形者,視為無效投標。 (六)須以本會印製之報價單格式報價,如有需要,可自行影印或向管理中心再行索取。 (七)務請於本會印製的標封(如附件三)書寫: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及電子信箱,並黏貼於牛皮紙袋或紙箱正面。 (八)報價單單獨裝入信封密封及蓋騎縫章,連同其他文件一併裝入牛皮紙袋或紙箱,牛皮紙袋或紙箱亦須密封並加蓋騎縫章,於投標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交管理中心投標箱,並於公開招標【送標表】簽名。 捌、委辦期間: 民國114年4月1日零時起至民國115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1年,前3個月為試用期。 玖、領標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18日(星期二)止。(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拾、投標截止日期及規定: 一、民國1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投標文件(含報價單)以送達之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請自行評估寄送所需時間(遇颱風等因素,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截標),逾時者視同棄權。 拾壹、限制條件: 決標簽約公司與實際執行委任工作需同一家公司,不得轉包,否則解除契約。 拾貳、訂底價: 一、投標廠商已達3家,本會於資格審查之前如需訂定每月服務費(含稅)底價,假本公寓大廈媽媽教室舉行。由主任委員主持,全體委員參加(總幹事及廠商不到場,在本大廈交誼廳等候。),經委員討論決議後,將底價金額填寫於底價單,送請機電消防曁修繕組長、監察委員、副主任委員及主任委員簽名密封後,由主任委員保管。 二、底價不得超出年度預算,完成底價訂定後,再進行資格審查。 三、投標廠商未達3家或雖已達3家不訂底價者,此項則免。 拾參、本案開標分兩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一)時間:民國114年3月19日(星期三)晚上7時30分。(如時間變更,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公寓大廈媽媽教室。 (三)主持人:主任委員。 (四)參加人員:本會全體委員及總幹事(廠商不到場,在本社區交誼廳等候通知。)。 (五)審查委員:監察委員及各組組長。 (六)本次招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牛皮紙袋或紙箱不得拆封)或資格審查符合者未達3家時,宣布流標。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至少公告3天,投標家數不受至少3家以上之限制。 (七)投標廠商達3家,審查委員拆開牛皮紙袋或紙箱,就廠商送達之文件及報價單信封封面(不得拆封)作資格審查,並將結果填註於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格式如附件四)。 (八)宣布審查結果,資格審查符合廠商須達3家,才由總幹事通知參加開標,其餘各家廠商通知資格不符原因。 二、第二階段:開標及決標 (一)開標: 1.時間:廠商資格審查完畢,接著進入開標程序。 2.主持人:主任委員。 3.參加人員: (1)全體委員及總幹事。 (2)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幹部,惟各家僅限1人在場。 4. 廠商須出示貼有相片且載明身分證號之證明文件並接受驗證,受委託幹部如無投標授權同意書,則不得進入會場。 5.宣布標場規定,並接受廠商提問,開標確定後,不得要求申訴。 6.檢視廠商報價單封面,未密封或未加蓋騎縫章者不得拆封,視為無效投標。 7.報價單封面密封及加蓋騎縫章者公開拆封(非資審符合廠商報價單不得拆封)、檢查報價單,並宣布檢查結果: (1)如有報價單附註欄一∼六項任一情形者,視為無效投標。 (2)如報價單檢查符合者未達3家,則宣布流標。 8.報價單檢查符合達3家者,進行開標作業。 (二)決標: 1.本次招標作業採價格標。 2.宣布年度預算(未訂底價者)或底價(有訂底價者)及得標廠商。 3.如報價最低廠商有2家(含)以上時,則以抽籤決定。 4.報價最低廠商如金額超出度預算(未訂底價者)或底價(有訂底價者),不列為得標對象,並採取以下處置: (1)重新公告招標,亦得協調廠商以預算(未訂底價者)或底價(有訂底價者)進行議價。 (2)議價優先順序為: 甲.最低標廠商。 乙.次低標廠商。 丙.依此類推。 5.無論重新公告招標或依上開優先順序進行議價與決標,均須經委員會議決議。 6.若議價不成,繼續進行公開招標,至完成標出為止。 拾肆、其他事項: 一、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標案有無決(得)標,均由投標廠商行負擔。 二、本案由本會訂定之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三、本案公告之各相關資料如有修正,將通知各投標廠商並公告周知。 四、各廠商對契約書草案條文如有疑問或意見,統限於開標日中午11時前以電子郵件傳送交管理中心電子信箱,俾利彙整研討修正,本會將於當日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答覆。 五、本案流標或完成決標後,由總幹事將投標家數、重新招標日期(流標時)、廠商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格式如附件五)與決標結果等訊息,以電子郵件通知各投標廠商。 六、因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本會得宣布廢標,或招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內容變更,足以影響廠商投標意願或報價金額者,均須重新招標,公告7日以上且至少3家(含)以上廠商投標,方得進行開標作業。 七、得標廠商因契約書草案條文遺漏或錯誤,如有增(修)訂意見,須經本會同意,經雙方協議後修正,最遲於114年3月27日前完成簽約。 八、因廠商因素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簽約者,以棄權論,並禁止該廠商參加爾後本大廈採購案投標,並予造冊列管管,即使投標亦屬無效標單。 九、廠商於簽約後或履約(含試用)期間終止或解除契約,本會均得依參與開標廠商候補順位,並以第一家廠商決標/議價金額,逕行協調與遞補或再次公告招標,惟須召開委員會議決議。 十、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遭檢舉或管理委員會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四)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五)其他違法情事。 十一、因不予開標、不予決標或流標,廠商包裝投標文件之牛皮紙袋或紙箱不得拆封,總幹事通知廠商領回投標文件。 十二、本須知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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