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5020401007

發包種類

水電工程  

工程名稱

社區消防機電管理維護 

案件地址

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105號

預估金額

1

結標日期

2025/2/4  

案件說明

暖暖台北大鎮社區消防機電管理維護駐點服務工作投標須知 一、本案招標標的:暖暖台北大鎮社區消防機電管理維護服務 二、投標資格: 1、符合政府規範消防安全檢修專業合格廠商(附營利事業證)。 2、最近四個月完稅證明。 3、乙級以上水電承裝業執照。 4、具有消防設備檢修營業登記合格證照。 5、現場維修人員具備水電匠證照,並有大樓機電維修2 年以上經 驗(附證明文件)。 6、檢附三個以上目前服務社區名稱、地址、電話,以利查訪。 三、維護保養範圍: 1.發電機之月保養:含電瓶、冷卻水箱、皮帶及軸承檢查、發電 機輸出電壓、電流ATS 箱之檢測及記錄。於重點期間(颱風季 前1 個月)須實施有載測試。 2.污水池、揚水及各類消防泵浦之月保養:包括手動、自動啟動 測試;壓力及揚程輸出之檢測;電壓、電流負載ATS 箱之檢測 及記錄。 3.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火警迴路、斷線及受信總機移報、預備電 池功能檢測。 4.緊急照明燈、標示設備、滅火器之檢測。 5.緊急廣播設備:主機、預備電池、喇叭迴路之檢測。 6.大樓排風設備:地下室進排風馬達之檢測。 7.社區公設燈管(具)及消防燈管維修。 8.社區公共機械設備等維護保養。 9.協助物業維護社區公共區域其他事務。 10.廠商視狀況,應派員協助駐點機電人員維護工作。 四、領標事項 請至物管櫃台,臨櫃領取投標單。 現場勘查:114 年02 月10 日至02 月21 日09:00~17:00。 五、投標辦法: 1.外標封未密封並加蓋騎縫章者,或投標所附證件、文件有偽造 或變造者,一律視為無效投標,亦不接受補件。 2.本案資格文件與價格文件,均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3.未現場勘查或開標日未出席者,不得參加開標。 4.廠商投標單(不得使用鉛筆書寫)密封後,連同總投標金額及 資格證明文件,以大信封套合併裝訂。所有內外封套,皆需書 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單。本招標不提供電子投 標。 5.服務建議書、資格文件及投標單,分開封裝並蓋騎縫章。 六、截標時間: 於114 年2 月24 日17 時前,逕自送達或郵寄本社區物管中心(以 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棄權。 送達地址: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105 號 收 件 人:暖暖台北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 電 話:02-2458-5810 七、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投(得)標資格: 1.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2.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 者。 3.偽造、變造投標、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4.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 5.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者或轉包者。 6.經政府於採購公報刊登之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標。 八、由權責委員開會審查,評選合適廠商進入決標。 九、開標日期: 114 年2 月26 日19:30,同時進行評選廠商簡報。 十、開標: 由管委會全體委員投票,採序位法,底價以下最有利廠商得標。 十一、其他: 1. 得標廠商駐點人員於履約前5 日,應至社區現場熟悉環境及工 作內容,進行業務交接。自114 年3 月1 日起,履行消防機電 維護保養業務,至115 年4 月30 日止。 2. 每月保養維護結束後,須檢附維修報告、檢查表,以書面送交 物管中心轉交管委會簽核、備查。 3.契約書須明訂可歸責於廠商缺失之罰則條款。 4.廠商應隨時保持機動人力,並提供聯絡電話。遇突發狀況之緊 急維修,於接獲通知2 小時內趕至現場處理,並於24 小時內完 成修護。若因待料無法順利排除故障,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管 委會同意。 5.廠商所派之人員,應遵守政府所訂之相關工安規定及本社區管 理規則。如因未遵守相關工業安全規定致發生意外,廠商應負 全部所需賠償及一切法律責任,本社區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十二、報價內容包含如下: 1.每月保養維護費、含駐點人員 (不含住戶端消防元件、線路維修費)。 2.年度消防安檢申報。 十三、相關附件:請廠商自行填寫。 (附件一)投標單 (附件二)授權書 (附件三)廠商證件審查表 聯 絡 人:現場經理: 劉良騰 主 任: 林文秀 聯絡電話:(02) 2458-5810 暖暖台北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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