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
案件編號
|
24071800782
|
發包種類
|
工程招標
|
工程名稱
|
消防年度檢修申報及消防設備定期保養 |
案件地址
|
新北巿新店區中央路161號-187號 |
預估金額
|
廠商估價 |
結標日期
|
2024/7/23 |
案件說明
|
美河市消防年度檢修申報及消防設備定期保養招標投標須知
一、招標單位: 美河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二、招標標的:新北巿新店區中央路161號-187號。
三、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
四、聯絡人:服務中心 古經理,電話:8913-6150 分機205傳真:8913-6752
五、領標事宜:自113年7月18日起至113年7月23日17:00時止;請投標人於上班時間內(09:00~17:00),指派廠商代表至本社區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75號3樓服務中心領取招標資料;倘投標廠商先行通知,社區可安排時間派員陪同至現場勘查。
六、收件日期:請於113年7月23日17:00時前以快遞、雙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簽收,地址:23150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75號3樓服務中心。請將投標報價單以小信封套密封後併同資格文件裝入大信封套後密封(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註明「美河市消防安全設備代檢及消防設備定期保養」標案。
七、開標日期: 112年7月24日(星期三)。住宅區I-J棟3樓會議室。
八、投標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設立證明(公司資本額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
2.近期之完稅證明(國稅局核發之401表)。
3.具備消防設備師(士)人員執照。
4.加入消防公會證明。
5.營業項目有「機電工程、消防工程、消防設備、機電維護」等相關業務。
6.本案如附件所示需填寫資格文件、價格文件、消防維修點工單價表等3項,均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上項投標單信封及內文均應加蓋騎縫章,需另以小信封密封存放於投標單信封內,封密封後亦應加蓋騎縫章於密封處。
九、本案地點及範圍:美河市住宅區D~P棟(161~187號)公設所有消防設備申報及簽證1年1次(113年~114年),美河市住宅區D~P棟(161~187號)一樓消防火警總機13台、二樓大公設消防火警總機1台、東側防災中心圖控電腦1台、J棟1樓圖控副機1台,每月一次保養。
十、本案說明:社區地點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二條規定之乙類場所 。美河市住宅區消防年度檢修申報(113年~114年)共計1次,得標廠商須於每年9月申報完成並提出改善計畫。美河市住宅區D~P棟公設火警總機14台及圖控電腦2台保養,每月一次檢附保養紀錄表。
十一、申報重點:得標廠商應自備檢測工具,於檢查期間,對本社區屬之消防安全設備,依據「內政部」令頒「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實施各項檢查及測試。
十二、定期保養:得標廠商自簽約後,每月針對(各棟消防火警總機13台、大公設總機1台、圖控電腦2台)進行保養檢測一次檢附保養紀錄表,保養後提出故障項目及改善建議。如平時有火警誤報無法復歸或總機故障無法開機情況,承攬廠商收到通知24小時必須到現場排除故障情況,承攬廠商若無法於24小時內派員到達社區,則依雙方契約扣除當月服務費10%。
十三、消防火警系統零件: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檢附總機系統各類零件單價及折數,契約期間不得任意調漲單價,單價表視同契約一部分。
十四、付款方式:年度消防檢修申報於掛件完成後次月25日支付共計壹次,每月總機保養於次月25日支付共計12次。
十五、押標金:依投標價總價百分之十之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受款人為本會。押標金一律於投標時繳納,始具有開標資格。押標金有效期應比報價有效期多30天。未得標廠商之押標金,於決標後,由管委會無息發還,並由投標廠商派專員攜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前來本會提領。
十六、履約保證金:得標廠商應依契約總價百分之十之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且以管委會為受款人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於簽約時繳付,亦得以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並補足差額方式繳付。履約保證金,於本契約期滿後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收據,投標廠商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本會不予補發,如因而被冒領時,概與本會無關。
十七、簽約時間:決標後次日起十個工作天內與管理委員會簽訂合約,若無法簽約,以棄標處理並沒收押標金,契約書:如契約書所示。
十八、契約中止:乙方若有下列事宜,甲方得要求契約中止,甲方除可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外,若因此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亦應負一切賠償責任。
1.乙方拖延年度申報或不履行契約義務與責任,經甲方督促仍不改善者。
2.乙方財力不足,而使工作停頓時,包括破產、重整、清算,或是乙方依工程契約所取得之債權成為扣押、假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3.乙方進行維護保養遲緩,經甲方督促而不改善者。
※投標商對本招標案之內容有不明瞭處,請洽詢本社區服務中心;得標廠商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簽約,否則視同棄權並沒收押標金。
|
業主相關資料 |
業主姓名
|
美河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住家電話 |
02 -xxx6150 |
公司電話
|
02 - xxx6150 # 205 |
傳真電話 |
- xxxx |
行動電話
|
xxxxx15903 |
聯絡時間 |
中午聯絡
|
公司名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