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4060700721

發包種類

工程招標  

工程名稱

未來之光社區民生用水過濾桶濾砂更換&功能恢復工程 

案件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2段46號

預估金額

合理標

結標日期

2024/6/31  

案件說明

未來之光113年民生水過濾桶濾砂更換&功能恢復工程招標須知 招標單位:遠雄未來之光社區管理委員會 社區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46號 社區電話:(02)8601-8300 採購標的名稱:遠雄未來之光社區113年度民生水塔過濾桶控制器汰換更新工程。 招標標的內容: 完成下列民生水塔120L-FRP石英砂過濾桶濾砂更換 &功能恢復工程: F40控制閥(220V)*12組。(採故障才更換) 11/2吋電磁閥(220V)*12組。(採故障才更換) 石英砂更換(18L)*?包。(依實際更換數量報銷) 廢棄物清運 前項標的內容,如因投標廠商現場實際勘查後,評估有更適用本社區控制閥之型號,本社區得依實際需汰換數量、施工方式與得標廠商之報價,調整履約標的與金額。 本採購案施作完畢時,應通知本社區驗收人員確認設備運轉無誤後,將拆除之舊有廢棄設備及管線清除。 施工計畫書:本採購案送審文件資料需詳細說明施工方式、施作價格、可履約(完成過濾桶濾砂更換&功能恢復工程)期限、施作完成後提供之保固年限。報價單需另以信封彌封。入選簡報之廠商另需於113年07月31日前,提供簡報電子檔及紙本資料十三份。除報價單(裝於密封之信封)外,其餘投標文件資料不得洩漏投標金額。 招標廠商資格: 無不良紀錄者(含因承攬工程之施工過程違反政府法令,遭裁罰或判決確定者)。 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登記項目需符合以下業者其中之一: 機械器具零售業 2. 配管工程業 3. 水器材料批發業 4. 水器材料零售業 5. 電器安裝業。 現場實際施工管理人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明文件。 資本額不低於100萬,檢附公司最近一期完稅紀錄。 檢附有施工實例之證明。請檢附近期曾經協助三個其他建物過濾桶或過濾桶控制器汰換工程完工圖,或提供該三個案場之名稱及地址、電話,以利本會查詢。 如投標廠商為「中華民國機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及「桃園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請提供會員證明(本項非必要條件)。 上述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及『與正本相符』字樣。 招標流程: 領標起迄日期:即日起至113年06月30日(週日)12:00止。 現勘日期:113年06月19日(週三)、06月23日(週三)下午14:00時,或另洽現場物業主管安排。 截止送件日期:113年06月30日(週日)18:00前(如採郵寄以寄達郵戳時間為憑,逾時不候)。 入選簡報日期:預計113年07月03日(週三)15:00時(若有更動另行通知)。 審查方式: 初審:主委、監委、設備委員、財務等委員依據廠商投標資料進行資格審查,遴選至多五家,如實際符合招標資格廠商少於三家時,則全數進行簡報。(除審查書面資料外,如未事前現勘亦即喪失入選資格) 決審:由委員會根據投標資料、簡報及詢答內容進行最終評選決議。 其他: 本案民生水塔過濾桶控制器汰換工程實際施工範圍,依投標廠商現場會勘(採故障才更換)及管委會議約結果為準。 廠商須於完工後提出此案民生水塔過濾桶濾砂更換&功能恢復工程完工圖(工程範圍施作照片等),照片需包含施工範圍前、中、後之對比照片圖,以利後續驗收作業。 本案自簽約日起60個工作日內必須完工驗收(不含例假日及因社區因素導致無法施工之日期)。得標廠商需依照其所提之「施工計畫書」施作(詳第捌點),非經管委會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施工方式內容與履約(完工)期限。除不可歸責於廠商之因素外,若超過履約驗收期限仍未能完工驗收,每延遲一日本社區管委會得扣減合約金額1%的履約價金;又若自履約完工期限起延遲超過45個工作日仍無法完工驗收,本社區管委會得與廠商解約並拒絕支付施工費用,得標廠商不得有異議。 本案以公開招標之「最有利標」,由管委會依據廠商「施工方法、保固時間、施工之單價與總價」等條件,擇優選出承包施工廠商。 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合約,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轉包(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否則視同違約,本會得隨時中止合約。 經本會議定簽約之廠商應於約定期限內與本會完成簽約事宜。如無法如期簽約,則本會有權與次順位公司議價簽約,不得有異議。 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未詳盡之處,得由管委會補充,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本次招標規範有解釋及增修權利。 如本社區管委會委員或其親屬,因本案向得標廠商提出期約、要求、賄賂、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得標廠商未向管委會檢舉且配合其要求,經查證屬實者本社區管委會得解除合約並向得標廠商要求得標金額2倍之賠償金,得標廠商不得有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場所之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46號。 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民國113年06月30日中午12時前。 本案連絡人及連絡方式:劉坤芳經理 0986-058-899 公司廠商名稱: 公司統一編號: 地址(請寫郵遞區號): 案號:1130600-01 標案名稱:「遠雄未來之光社區民生水塔過濾桶濾砂更換 &功能恢復工程案」 裁止收件時間:113年06月30日18時00分止 □郵遞送達本社區(以郵戳為憑) □專人送達本社區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244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46號 遠雄未來之光管理委員會收 項次 資格審查項目 自行勾選 1 投標廠商之設立登記證明影印本,加蓋公司大小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2 營業登記項目需含「機械器具零售業」、「配管工程業」、「水器材料批發業」、「水器材料零售業」、「電器安裝業」其中之一 3 現場實際施工管理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明文件 4 廠商派遣現場施工人員投保意外險證明 5 投標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00萬(含以上) 6 最近三個月完稅證明 7 廠商信用之證明(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均有效,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8 「中華民國機器商業同業公會」或「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桃園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明影本(此項為加分條件) 9 廠商投標單(不得使用鉛筆書寫)各別裝袋密封後連同格證明文件以大封套合併装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需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標的。 除報價單(裝於密封之信封)外,其餘投標文件資料不得洩漏投標金額。 注意事項: 廠商檢附之證明文件均須加蓋公司大章、小章、與正本相符。以資負責。 招標須知如有未詳盡之處,得由管委會補充,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本次招標規範有解釋及增修權利。 經本會議定簽約之廠商應於約定期限內與本會完成簽約事宜。如無法如期簽約,則本會有權與次順位公司議價簽約,不得有異議。 標單 請以信封密封 投標廠商投標如下(以下各項由投標廠商填寫並簽署後投標) 投標廠商名稱: 投標廠商地址: 投標廠商負責人: 投標廠商聯絡人: 投標廠商營業登記證統一編號: 投標總標價(不含附加項): (含稅價) 新台幣 拾萬 萬 仟 佰 拾 元 整 得標後,履約期限: 其它事項(含各單項報價明細)如附件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標單 請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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