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
案件編號
|
24052700706
|
發包種類
|
其他
|
工程名稱
|
空調系統更新案 |
案件地址
|
百年大鎮社區A案 |
預估金額
|
15萬 |
結標日期
|
2024/6/10 |
案件說明
|
百年大鎮社區招標須知
一、百年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社區)為辦理工程、勞務、財物採購招標事項,訂定本須知。
二、標案名稱:百年大鎮社區「空調系統更新案」。
三、招標方式:採公開招標
四、本採購以非統包方式辦理招標,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五、領標:
(一).領標期限:113年 5月27日15時起至 113年 6月10日 17時止
(詳如公告資料)
(二).領標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百年里百年二街15巷21號B1。
(三).領標費用:新台幣貳佰元整。
六、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備文件:
(一).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
為該招標案名稱之專業或相關廠商並於營業項目登記卡內具載有相關事項。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公司設立登記表。
2.納稅証明文件(納稅証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闆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闆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闆文件代之)。
3.押標金。
七、投標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社區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
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即視為無效標單。
八、投標
(一).投標期限及方式:
1.本案採通信或現場投標方式辦理,請將資格文件與報價單等文件於
113年6月 10日17:00前寄送達本社區。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百年里百年二街15巷2I號B1(經本社區服務中心簽
認為憑)。
2.聯絡人:社區服務中心幹事,電話:(03)499-4211傳真:(03)4994213
(二).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並詳為估算其標價,以不易塗改之書寫工具填寫,依規定格式填寫或鍵入相關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廠商不得擅改本會原訂內容或附加任何條件(附有條件者,視同未附)。
(三).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前項之標價均應以新台幣報價;廠商投標文件
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四).投標總價皆以含稅計價。
(五).投標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一式一份。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將本須知第六條第2點及第八條各項證件影印本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印模單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等各一份,一併裝入大標封內;並用本社區發給之標單,依式清晰填寫裝入標單封內。
(七).標單封(標單封內除標單及單價分析表或報價單或估價單外,勿放其餘證件)及資格證件一併裝入大標封內,且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標案名稱」(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連絡電話一併註明,以便有疑問時及時連繫查詢)。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送達本社區公告資料指定地點,逾時送達概不受理。本會並在大標封上分別編以代號。凡經寄出或送達本社區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九).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文件。
(十).同一廠商對同一標案只能寄送一份投標文件。屬同一廠商之二以上分支機構、或一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二以上投標廠商之負責人相同者,均不得對同一標案分別投標。
九、開標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開標日期另行通知,在本社區A案服務中心會室開標。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第一段先行開投標廠商提供之文件資格是否符合本招標須知第六條內客,(如第一段投標廠商符合資格未達三家,須當場宣佈為流標,不得再開立價格標,如廠商資格符合達三家,即進行第二段開規格與價格標。(本案如審查規格,開標時請投標廠商務必出席或留下連絡電話,以利規格審查有疑問時提出說明或解釋)
當第一次流標時,甲方徵詢乙方後經雙方同意,乙方之押標金及所有投標文件可以自動保留,延用至第二次開標作業。
(三).案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
1.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
2.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3.因應突發事故者。
4.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
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
1.投標文件未按本須知第八條投標之規定辦理者。
2.投標文件審查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同一廠商投寄二份以上投標文件;屬同一廠商之二個以上分支機構、一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二個以上投標廠商之負責人相同者,就本標案分別投標。
(2).未依本須知第六條及第八條規定檢附資格文件者。
(3).未提出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修改處未蓋章、未註明廠商名稱、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
(4).大標封、標單封未密封者或大標封上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標案名稱。
(5).投標文件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但檢附佐證不符原因之證明文件不在此限)。
(6).規格文件審查結果未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
(7).標單文件審查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與本會提供樣式不符。
b.未依規定格式填寫或鍵入。
c.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工具書寫。
d.擅改本會原訂內容。
e.總價(或單價或折數)未以中文大寫填寫或鍵入者。
f.書寫或列印模糊不清,難以辨認。
g.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
h.未加蓋與投標廠商聲明書上印章相符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其所蓋印章印文不能辨識。
i.塗改處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之印章。
3.招標文件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或未蓋本會印章者。
(五).本會於開標時發現投標廠商有串通圍標之嫌疑者,應當場宣布廢標,並移請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論處。決標後經檢舉查明有圍標之事實者亦同。
十、決標
(一).本採購:有訂底價,但不得超過預算額度,且不公告底價。
(二).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價最低價決標。
(三).最低標決標原則:
1.標價以標單上中文大寫總價或阿拉伯數字(或單價)為準,經審查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廠商,且無採購法第58條規定:「總標價或部份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者」,為得標廠商。
2.若比減價格一次或二次後,僅餘一家廠商繼續減價時,如該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會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3.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三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四).標價偏低且顯不合理之處置: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未於本會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者,本社區不決標予該廠商(最低標),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十一、押標金:
(一).以現金繳納:以投標總價金額5%之金額繳納(年度)。
十二、履約保證金:
(一).得標廠商其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年度)。
(二).得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部份或全部不予發還:
1.得標廠商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及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前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之情形者,與追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2.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3.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其不合格部份及所造成損失、額外費用或懲罰性違約金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4.未依契約規定期限或本會同意之延長期限履行契約之一部或全部,其逾期違約金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5.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與未返還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6.未依契約規定延長保證金之有效期者,其應延長之保證金。
7.其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本社區遭受損害,其應由廠商賠償而未賠償者,與應賠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十三、簽訂契約
(一).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五日內,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資格文件正本及印章至本會辦理文件正本核對及簽約手續。
(二).得標廠商於決標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得標權。本會得依決標前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標價之標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減至原決標價以下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1.核對資格文件正本時,正本不符規定或影本與正本不符者。經本會規定或核准變更內容或延長有效期限者,不在此限。
2.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履約保證金者。
3.未於規定期限內至本府辦理契約簽訂手續,或以任何理由放棄承攬者。
十四、採購之驗收,無初驗之程序者,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本會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30日內辦理驗收並做驗收記錄。
十五、得標廠商施工前赴本會提出施工簡報,說明施工法、施工步驟、以及施工進度及其檢驗作業、施工品質、保固期、開工及完工期限等,並依甲方制定之承攬商管理辦法之要求,進行工程之施工及管理。
十六、本須知未載明事項,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及本社區補充說明規定辦理。
十七、本須知為契約基本條款其效力視同契約。
十八、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立契約書人:
甲方社區:百年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
代表人:主任委員 王 越
電話:(03)4994211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百年里百年二街15巷2I號B1
乙方公司: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05 月 27 日
|
業主相關資料 |
業主姓名
|
百年大鎮社區管理委員會 |
住家電話 |
-xxxx |
公司電話
|
03 - xxx4211 # |
傳真電話 |
03 - xxx4213 |
行動電話
|
xxxxx36679 |
聯絡時間 |
早上聯絡
|
公司名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