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
案件編號
|
24041900641
|
發包種類
|
工程招標
|
工程名稱
|
地下機車停放區增設消防泡沫系統工程 |
案件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06巷30號 |
預估金額
|
有利標 |
結標日期
|
2024/5/10 |
案件說明
|
一、 輔大&金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為增設社區消防設備事項,辦理機車停車區增設消防設備泡沫
系統公開招標事宜。
二、 招標規定:投標單及相關附件等文件,有意願參與投標公司
請至社區管理中心領取。
三、 注意事項:領標之公司需親自至現場會勘,始可進行估價。
四、 領標期限:本招標案採至現場領標單,
自 113 年 04 月 19 日 13 時 30 分起
至 113 年 05 月 03 日 19 時 30 分止。
五、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由本會資格審查,依據整體報價及施工工法
,採最有利標。
六、 履約期限:本會通知日起 3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60 日
內完成竣工。
七、 投標期限:自 113 年 05 月 06 日 13 時 30 分起,
至 113 年 05 月 10 日 19 時 30 分止,
報價單暨相關證明文件,密封並加蓋公司章,以郵
件於截止日時間前雙掛號寄達本社區或親自送達簽
收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八、 資格審查:初審:113 年 05 月 13 日,完成書面審查。
九、 投標審核文件:
(所有書面資料請於每頁加蓋公司章,依序排列):
(一)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如附件一)
(二)投標單乙份(如附件二)
(請自行另以小信封收存並密封,且於封口處加蓋公司章)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蓋公司大小印章(如附件三)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並至少正式成立營業滿五年。
(五)投標廠商最近乙期之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六)上述所有文件影本必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公司
大、小印章及加註簽署日期。
(七)投標公司請依本會規定『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
,將文件依序排列及密封投標單乙份,採掛號郵寄
或親自送達至本會。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06巷30號 輔大&金莊管理中心)
十、 施工合約:優先參考消保會定訂之定型化契約與本標單上所述之
資料內容為合約參考。後依各公司參與投標內容及標
準作業規範自行訂定。合約須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不
得違反善良及相關法令規範,其內容應包含合約期限
、違反合約條款、作業規範及違反作業罰則等,並由
社區管委會審閱無誤後,始可成約。
十一、施工基本需求:
(一)室內停車空間使用泡沫噴頭,並樓地板面積每九平
方公尺設置一個,使防護對象在其有效防護範圍內
。
(二)放射區域內任一點至泡沫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一
公尺以下。
(三)挑高區域搭設輕鋼架施工板材為「防火矽酸鈣板」
。
(四)廠商須負責本工程施工其所屬範圍之全部公共安全
措施。
(五)廠商應負責相關施工人員之意外保險,本工程若致
勞工或其他在承攬人之勞工受有職業傷害,廠商應
負全部責任。
(六)廠商於工程期間若造成他人體傷之責,廠商應負全
部賠償責任,如有不足之情事,本會仍得請求之,
其金額依法院判決賠償金額支付,但若為他人未經
廠商允許擅自進入施工區域,則不再此限。
(七)工程期間若有損毀社區物品或建物,廠商應負復原
之責。
(八)廠商施工人員如態度惡劣,本會有權要求更換。
(九)廠商應於接管施工離開後,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
恢復原樣。
(十)廠商完成竣工後,消防複查時廠商需陪同。
(十一)未載明之事項,依民法及政府相關法令之規定。 |
業主相關資料 |
業主姓名
|
輔大&金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住家電話 |
-xxxx |
公司電話
|
02 - xxx0839 # |
傳真電話 |
- xxxx |
行動電話
|
xxxxx26610 |
聯絡時間 |
中午聯絡
|
公司名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