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4041900641

發包種類

工程招標  

工程名稱

地下機車停放區增設消防泡沫系統工程 

案件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06巷30號

預估金額

有利標

結標日期

2024/5/10  

案件說明

一、 輔大&金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為增設社區消防設備事項,辦理機車停車區增設消防設備泡沫 系統公開招標事宜。 二、 招標規定:投標單及相關附件等文件,有意願參與投標公司 請至社區管理中心領取。 三、 注意事項:領標之公司需親自至現場會勘,始可進行估價。 四、 領標期限:本招標案採至現場領標單, 自 113 年 04 月 19 日 13 時 30 分起 至 113 年 05 月 03 日 19 時 30 分止。 五、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由本會資格審查,依據整體報價及施工工法 ,採最有利標。 六、 履約期限:本會通知日起 3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60 日 內完成竣工。 七、 投標期限:自 113 年 05 月 06 日 13 時 30 分起, 至 113 年 05 月 10 日 19 時 30 分止, 報價單暨相關證明文件,密封並加蓋公司章,以郵 件於截止日時間前雙掛號寄達本社區或親自送達簽 收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八、 資格審查:初審:113 年 05 月 13 日,完成書面審查。 九、 投標審核文件: (所有書面資料請於每頁加蓋公司章,依序排列): (一)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如附件一) (二)投標單乙份(如附件二) (請自行另以小信封收存並密封,且於封口處加蓋公司章)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蓋公司大小印章(如附件三)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並至少正式成立營業滿五年。 (五)投標廠商最近乙期之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六)上述所有文件影本必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公司 大、小印章及加註簽署日期。 (七)投標公司請依本會規定『投標資格必備文件檢核表』 ,將文件依序排列及密封投標單乙份,採掛號郵寄 或親自送達至本會。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06巷30號 輔大&金莊管理中心) 十、 施工合約:優先參考消保會定訂之定型化契約與本標單上所述之 資料內容為合約參考。後依各公司參與投標內容及標 準作業規範自行訂定。合約須符合公平互惠原則、不 得違反善良及相關法令規範,其內容應包含合約期限 、違反合約條款、作業規範及違反作業罰則等,並由 社區管委會審閱無誤後,始可成約。 十一、施工基本需求: (一)室內停車空間使用泡沫噴頭,並樓地板面積每九平 方公尺設置一個,使防護對象在其有效防護範圍內 。 (二)放射區域內任一點至泡沫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一 公尺以下。 (三)挑高區域搭設輕鋼架施工板材為「防火矽酸鈣板」 。 (四)廠商須負責本工程施工其所屬範圍之全部公共安全 措施。 (五)廠商應負責相關施工人員之意外保險,本工程若致 勞工或其他在承攬人之勞工受有職業傷害,廠商應 負全部責任。 (六)廠商於工程期間若造成他人體傷之責,廠商應負全 部賠償責任,如有不足之情事,本會仍得請求之, 其金額依法院判決賠償金額支付,但若為他人未經 廠商允許擅自進入施工區域,則不再此限。 (七)工程期間若有損毀社區物品或建物,廠商應負復原 之責。 (八)廠商施工人員如態度惡劣,本會有權要求更換。 (九)廠商應於接管施工離開後,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 恢復原樣。 (十)廠商完成竣工後,消防複查時廠商需陪同。 (十一)未載明之事項,依民法及政府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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