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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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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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14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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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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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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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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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EPOXY |
案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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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三段9-23號 |
預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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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結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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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4 |
案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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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璽社區投標須知
(112.06.13版)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本社區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一、 本標案名稱:御璽社區停車場車道斜坡Epoxy修繕工程
二、 採購標的:統包工程修繕案。
三、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廠商符合資格達三家以上即可開標)。
第一次招標廠商未達三家即流標。七日內進行第二次招標。
四、 廠商資格、施工規格、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通知符合資格廠商另擇日期進行簡報。
第二階段:進行廠商簡報並於同日開價格標。
五、 決標原則:採最有利標(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依本管委會需求為原則)。
六、 得標廠商之簽約、施工標準、付款、違規等契約責任規範將於得標後另於契約內載明。
七、 資格審查文件缺漏:
允許廠商於開標前三日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八、 投標文件文字以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九、 截標日期時間:112年06月27日下午16時00分。
十、 開標日期時間:112年06月28日下午19時00分(資格審查)。
十一、 公開開標地點:本社區會議室。
十二、 每一投標廠商參與簡報開標人數:1-2人
十三、 標單方式:
依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分別裝封並標示清楚。
十四、 押標金金額:無
十五、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10 %。
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自決標日起10個日曆天內繳納。
十六、 保證金應由廠商以匯款、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日期為即期,並以御璽社區管理委員會為受款人)。
十七、 本採購底價: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十八、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採購案件。
1.資本額100萬以上。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需為相關業務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信用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申請日期需為截止投標日之前6個月內)。
5.企劃書份數:1式7份(公司簡介施工說明)。
6.施工實績:近三年內承攬過之類似項目(公共工程或社區工程)至少三處。
7.規格封中需提出工程面積、使用材料之廠牌、材質、保固期間等
十九、 本管委會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投標資料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不實之文件者,或有以下情形者即喪失投標資格:
1.「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如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2.不得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
3.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4.投標標封或通知本社區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5.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二十、 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僅餘一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會將保留最後決標權暫緩決標:
1.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
2.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3.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
4.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二十一、 投標廠商之標單寄送處:
送達地址: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三段9-23號(御璽社區管理委員會)
二十二、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投標須知。
(2)資格審查表
(3)授權書
(4)聲明書
(5)查詢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規格文件:標價清單
(7)價格文件:標單
(8)外標封
二十三、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價格文件,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本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經送(寄)達至本社區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二十四、 投標文件須於採購公告截標時間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御璽社區管理委員會一樓大廳服務台(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三段9-23號)
二十五、 無效標之認定:廠商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標文件即視為不合規定之無效標;於開標後發現者,則不決標於該廠商。
(1) 未用本管委會所發之價格文件。
(2) 廠商於標單上之報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者。
(3) 標單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附有任何條件者。
(4) 標單總價未用中文大寫填寫或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或所填寫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 標單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6) 標單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難以辨認者。
(7) 標單之標價填寫不清未能辨識標價者。
(8) 未依本須知規定檢附各項資格文件者。
(9) 未提出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或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10) 同一廠商投寄二份以上投標文件者,或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其二以上之分支機構,就同一採購分別投標者。
(11) 廠商於同一標函內檢附兩份標單者
二十六、 其他
(1) 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務請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社區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得於投標前赴本社區勘查。
(2) 因故停止招標、流標、或其他原因,致證件封未予開封審查,由本社區通知廠商,全份投標文件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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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相關資料 |
業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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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璽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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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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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9868 # |
傳真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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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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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7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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