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3060400226

發包種類

其他  

工程名稱

麗寶快樂家社區112年度消防機電及給汙水維護第二次招標 

案件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青路335號~355號

預估金額

合理標

結標日期

2023/6/14  

案件說明

一、招標業主:麗寶快樂家社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青路335號,代表人:劉主任委員正萍,聯絡電話:03-3185727。 二、主旨:本社區機電、消防、水電、照明、空調、通風、排風、發電機 等設備定期保養巡檢維護及駐點公開招標。 (一)標的:麗寶快樂家社區共11棟919戶、地下停車場3層、中庭及本社區內所有公共設施之機電、消防、水電、照明、空調、通風、排風、發電機、等設備定期保養巡檢維護及防災中心駐點。 (二)上述招標範圍: 1.合約內容(詳見附件一草約內容)。 2.維護保養項目(依附件一草約內容及附件二)。 (三)本案委託維護保養期限: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 (四)本案試用期限: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2年9月30日止 三、招標方式:本案採最有利標及最合理標選出優質廠商簽約,非採最低價標(廠商自量)。 四、投標公司具備資格證明文件應依資格審核評鑑表提供資料審核: (一) 公司登記核准函或全國商工行政網下載之公司登記資料,營業項目需具備消防及水電設備承裝業。 (二) 稅務機關401完稅證明及無不良退票紀錄證明文件(112年3月份以後) 。 (三) 當年度水電或消防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不得逾期) 。 (四) 須檢附具消防專業檢修申報機構意外責任保險單(投保金額不低於每一個人身體傷亡險3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2,0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600萬元) 。 (五) 近3年(民國109年至112年)在台北、新北或桃園地區現有維護保養之社區三家以上。(須附上社區合約,其中具名稱、地址、電話,以便管理委員會查證) 。 (六) 投標公司之證明文件影印本應蓋投標公司大小章戳及與正本相符章,違者以投標公司資格不符處理(投標公司不得異議)。 五、投標公司企劃書格式:計劃書應依下列項目順序撰寫,以A4紙張直式橫寫。 (一) 須具備水、電匠證照(乙級技術士以上)設備士證照之公司。 (二) 公司基本資料(含名稱、地址、負責人、成立沿革、關係企業等) 。 (三) 公司對本社區規畫及實施方法(分項詳述) 。 (四) 公司過去履約紀錄400戶以上、經驗、實績,若曾經承包商本社區,請提出本社區之最大問題及最佳改善方案以利加分。 (五) 公司對本社區消防、機電、綠水及污水排放案無法落實合約之懲罰及解約條款。 六、投標公司送審文件及送達: (一) 符合本社區消防、機電建置之企劃書壹式3份。 (二) 本社區消防、機電合理報價單1份。 (三) 參標公司將所有招標文件及資格審核封面資料密封,於112年5月30日(星 期二)17:00前親自送達本社區管理中心,逾時或非依規定送件者概不受理。 (四) 領標期日: 112年6月5日∼112年6月12日17:00 投標期日: 112年6月5日∼112年6月14日17:00 七、開標及決標程序: (一) 本管委會組成委員審查小組,預訂於民國112年6月14日(星期三)20:00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將由管委會於民國112年6月15日(星期四)17:00前以簡訊或電話通知合格廠商於民國112年6月16日(星期五)20:00約定時間到場簡報,簡報請說明維護範圍及費用。所付之資料為保存,恕不予退件。 (二)評選廠商之數目如後: (1) 由管委會會議評選符合資格之廠商進入複選簡報。 (2) 如社區通知符合資格機電廠商有缺件之部分(除報價單以外之文件) ,可於當日簡報說明,約定時間將不齊全之相關文件補全,若於約定時間及簽約前無法補齊視同自動放棄。 (三) 管委會預訂於民國112年6月16日(星期五)20:00於社區多功能教室舉行合格廠商簡報,請廠商依簡報時間到場準備。廠商未依時間連線簡報者該廠商視同自動放棄簡報。簡報時間原則上每家15分鐘,簡報結束委員提問後統問統答,答詢時間10分鐘,所有符合資格廠商將於簡報完畢後進行評選作業,公布評選結果,由評選第一名優先議價,若議價不成,則依序與第二名議價,依此類推,直至本會議訂出簽約廠商為止。 (四) 評比標準:現場採記名評分(記名評分資料會後封存不公佈),並依評比項目進行評比, 1 分最低;10 分最高,評選出總平均分數最高前3名參與議價。若出現同分者由管委會出席委員再行投票決議參與議價廠商。 評比項目如下 項次 權重 評比項目 分數低至高(1~10) 1 15% 公司能力 2 30% 本案執行能力 3 15% 履約管理說明 4 20% 額外提供服務說明 5 20% 價格合理性 (五)經議定簽約之廠商應於112年6月23日(星期五)前與本會完成簽約事宜。如無法簽約本會得逕行取消該公司得標資格,並遴選第一順位公司遞補議價簽約,不得異議。 △得標公司簽約當日檢驗所有證件之正本稽核,如有偽造或借牌,本會得逕行取消該公司得標資格,由本會遴選第一順位公司遞補議價簽約,不得異議。 八、得標簽約公司未經本會許可擅自將部分業務轉包他人作業,違者罰款新台幣壹拾萬元並解除合約,不得異議。 九、本招標須知與附件及得標廠商簡報檔案(紙本)列為本合約之一部分,並併入合約內   容,以資信守。 十、投標廠商不得採以違法管道獻金於社區委員、社區公共事務及相關人員,贈送禮金、   禮品。如違反承諾,除接受中華民國法律的制裁,另自願賠償社區新台幣100萬元,   以彌補對社區造成的名譽、財產損害。 十一、本招標須知為電子檔,由領標公司自行下載或洽本會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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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xxx5727 # 傳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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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xxxxx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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