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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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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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09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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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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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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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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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水悅社區112年園藝景觀維護公開招標 |
案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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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一段100號 |
預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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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標 |
結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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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
案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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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水悅社區112年園藝景觀維護公開招標案
一、本案依據112年1月18日管委會臨時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提升及維持宏盛水悅社區(以下簡稱甲方)之公共社區園藝及生
活品質,故參考「政府採購法」採準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廠
商(以下簡稱乙方)行之。
三、合約期間:自簽約日起一年止。
四、標的範圍:宏盛水悅社區園林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一段50-158號)。
五、投標資格:
1、凡登記合格之園藝花卉或景觀工程業,領有營業執照、營利事業
登記證之公司廠商,且資本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上且政府機關
單位核可之廠商(請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須具備大型社區或渡假村園藝維護經驗及實績(如有豪宅或五星
級度假酒店更優,此為加分題非必要提供),且有單一案場1年
以上景觀維護經驗,另請附二家目前經管中代表性案場契約書前
後頁影印本(需標有甲乙雙方名稱及標的物地址及契約年限)相關
之實績證明。
3、須繳交最近一期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繳款收執聯(請提出相
關證明)。
4、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一年內之無退票紀錄證明(申請日期應為投標
截止日前半年內)。
5、人力需求配置報價:
週一至週五每日約3員,廠商依照植物之特性、季節環境,可提
出修改人力配置。
6、公司成員須具有下列證照:
(1)樹木修剪技術士 (2)農藥代噴技術士 (3)工安講習合格證
(4)丙級以上(含)園藝技術師
7、如得標廠商經委員會查明或經他人檢舉有上項不符情事者,委員
會有權取消其得標資格(已訂約者,立即解除合約),投標廠商不
得異議,後續依照順位法由第二順位廠商遞補,以此類推。
六、管理服務項目:
1、園藝養護、景觀維持、打草、修剪、花台(圃)落葉枯木清除及人
工澆水。
2、定期預防病蟲害防治及個別植物病蟲害之防治。
3、定期社區施肥(液態肥噴灑、有機肥投放)及個別植物須要施肥。
4、社區喬木、灌木固定(木樁、棉繩)。
5、社區個別植物養護,是社區需要做苗木培育、噴灌調整、更換及
購置。
6、喬木修剪、灌木移植。
7、園藝廢棄物清運處理。
8、其它未載明事項本於誠信原則另行協商。
七、投標送件資料如下:
1、公司應具備之投標資格證照相關文件等(請提供證照影本,以供
查核)。
2、標單文件:檢附社區園藝景觀維護企劃書及合約草案各19份。
合約草案應含乙方未依合約妥善完成工作之罰則,重大違規時甲
方得逕行解約等條款。
3、投標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一段100號(管理中心代表號)
諮詢電話:(02)2805-4219 聯絡人:社區管理中心黃經理/謝副理
八、社區現場參訪時間:112年2月9日至112年2月22日止。
欲參觀本社區者,請於投標期間內的上午10:00~15:00至現場
,或致電與管理中心黃經理、謝副理聯絡預約現勘時間,其它時間
恕不接受參訪。
九、投標作業:
1、第一階段投標者請備妥相關資料,廠商資格審查不合格者,資料
不予退還。
2、資格審查日期為:112年2月23日。資料審查合格者,由審查委
員抽簡報順序簽,將由本社區管理中心通知合格廠商簡報日期。
屆時廠商將依通知時間簡報,請其所提服務建議書作20分鐘報
告(含簡報15分鐘及委員提問5分鐘),由本社區管委會進行最
後服務內容之評比,簡報後隨即採最有利標之公開方式,以評選
出優先廠商進行議價,如第一優先廠商無法與本會完成議價時,
則由後續排序之廠商再與本會實施議價,依此類推。
十、投標相關應注意事項:
1、截標日期係指投標文件必須於截標時間112年2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7:00前,親自或郵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社區管理中心
,投標公司須自行估計遞送所需時間,不得因遞送延誤投標而提
出異議。
2、投標廠商繳交投標文件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單:
(1)外標封未密封並加蓋騎縫章者。
(2)投標所附證件、文件為偽造或變造者。
3、標封封套封裝方式及說明:
(1)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標案名
稱,投標文件皆使用中文字。
(2)投標廠商應檢附本須知第五條所訂各項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招標
文件所規定之文件各乙份(不得使用鉛筆)。
(3)投標廠商需檢附報價單,並以月為標單計價依據並含稅。
4、投標地址如本須知第七條所述。
十一、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投(得)標資格:
1、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2、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者。
3、偽造、變造投標、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4、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
5、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或轉包者。
6、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
7、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8、經政府於採購公報刊登之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標。
十二、本投標須知於得標後視為契約文件一部分。
十三、簽約:
1、 得標廠商應於本會決標公告後10日內,提供本維護合約草案
.予本會研議。經研議無誤後,本會即通知得標廠商約定日期簽
.約。
2、 合約草案應含乙方未依合約妥善完成工作之罰則,重大違規時
.甲方得逕行解約等條款。
3、 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將各項資格證件正本送達本會確認,若有
.造假或不足者,則以棄權論,另由第二順位廠商遞補之。
4、 得標廠商如有違約情事,依約須繳交違約金或罰款時,本會得
.自該月或次月之服務費用中扣抵,得標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5、 得標廠商須簽署「清廉保證協議書」,保證不提供佣金、回扣等.不當餽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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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相關資料 |
業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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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水悅社區管理委員會 |
住家電話 |
-xxxx |
公司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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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4219 # |
傳真電話 |
- xxx4534 |
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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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19447 |
聯絡時間 |
早上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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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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