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

案件編號

 22112002725

發包種類

工程招標  

工程名稱

111 年委辦清潔維護第 1 次招標 

案件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2段20號至32號

預估金額

採價格標

結標日期

2022/11/25  

案件說明

城市大亨公寓大廈 111 年委辦清潔維護第 1 次招標須知 壹、依據:本大廈採購作業規範。貳、清潔維護之標的物: 一、名稱:城市大亨公寓大廈。 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20號至32∼1號。 三、範圍: 本大廈全區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 共 12 棟 13 部電梯,地下 1、2 層,地上 18 層、1 樓騎樓、室外及外圍四周)。 參、定期維修服務項目:招標需求(詳見 112 年委任清潔維護契約書) 肆、招標類別:採最低價格標。 伍、投標資格:須政府立案領有清潔維護合法證明之公司。 陸、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經濟部核准公文及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公司成立3年【含】 以上)。 二、公司投保意外責任保險單影本。 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影本。四、報價單:(如附件一) (一)以每月服務費(含稅)報價。 (二)單獨裝入信封密封及蓋騎縫章,連同其他文件裝入公文封或牛皮紙袋,公文封或牛皮紙袋亦須密封並加蓋騎縫章, 於投標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交管理中心投標箱,並於公開招 標【送標表】簽名。 附註: 1. 一∼四項文件請依序排列,右上角註明編號,並依投標廠商應 備文件影本自我檢核表(如附件二)檢核結果欄位勾選有或 無,以防遺漏或錯誤及利於本會審查作業進行。 2. 投標文件(不包括報價單)如有遺漏或錯誤得補件,得標廠商 請於開標翌日起算3日內補齊,逾期視同棄權。 3. 務請於本會印製的標封(如附件三)書寫:公司名稱、地址、 電話及電子信箱,並黏貼於公文封或牛皮紙袋正面。 五、投標文件使用中文繁體。 六、各項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私章,以示負責。 柒、委辦期間: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零時起至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止, 為期 1 年,前 3 個月為試用期。捌、領標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25日17︰00(星期五)止。 (管理中心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玖、投標截止日期及規定: 一、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17 時截止收件,投標文件(含報價單)以送達之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請自 行評估寄送所需時間(遇颱風等因素,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 時間截標),逾時者視同棄權。 二、報價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投標: (一)報價單未單獨裝入信封密封及蓋騎縫章,連同其他文件裝入 公文封或牛皮紙袋者。 (二)逾時繳交。 (三)報價金額未填寫、未以中文大寫填寫或塗改,抑或填寫模糊 無法確認者。 (四)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未填寫、塗改,或填寫模糊無法確認 者。 (五)未蓋公司印鑑或負責人私章者。 (六)未使用附件一報價單格式報價者。(如有需要,可自行 影印或向管理中心再行索取。) 拾、限制條件: 決標簽約公司與實際執行委任工作需同一家公司,不得轉 包, 否則解除契約。 拾壹、本案開標分兩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 (一)時間:民國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9時30分。 (二)地點:本社區媽媽教室。 (三)主持人:主任委員。 (四)參加人員:本會主任委員、職司委員、監察委員及總幹事。 ※ 如時間變更, 另行通知。 (五)審查委員:主任委員、監察委員、環保組長、及規約委員。 ( 六)本(第1)次招標,其公告期限至少3日(含)以上,惟投標家數不受3家以上之限制。 ( 六)評審委員就廠商送達之文件及報價單信封封面( 不得拆封) 作資格審查: 因投標須知規定投標文件( 不包括報價單) 如有遺漏或錯誤得補件, 所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 如附件四) 除項次1∼ 3、7∼ 9任一項不符合, 即為資格審查不符合外, 其他應備文件遺漏或錯誤, 視為符合, 於該審查項目「審查結果」之「符合」欄位註記「遺漏」或「錯誤」, 並於「審查結論」欄位註記需補繳文件名稱及在「符合」欄位打 「ˇ」。 ( 七)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由總幹事通知參加開標, 其餘各家廠商通知資格不符原因。 ( 八) 進行開標 ( 九)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均不符合, 則宣布流標。二、第二階段: 開標及決標 民國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9時30分本社區媽媽教室 舉行,由主任委員主持,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 幹部、本會主任委員、職司委員及總幹事參加。 (一)開標: 1. 本會於開標直前訂定每月份服務費(含稅)底價 (完成底價訂定後,始可通知廠商簡報時間), 如不訂底價, 則以預算金額為準。 2. 廠商簡報須出示貼有相片且載明身分證號之證明文件並 接受驗證,受委託幹部另須出示投標授權同意書,如無則不得進場。 3. 宣布簡報規定, 廠商簡報並接受提問, 開標確定後, 不得要求申訴。 4. 公開拆封檢查報價單、宣布檢查結果, 進行開標作業。( 報價單如有違本招標須知, 視為無效投標) ( 三) 決標: 1. 本次招標作業採最低價格標。 2. 宣布底標或預算(未訂底價者)及得標廠商。 3. 如報價最低廠商有 2 家(含)以上時,則以抽籤決定。 4. 報價最低廠商,如報價金額超出底價或預算(未訂底價 者),不列為得標對象, 並採取以下處置: (1) 重新公告招標,亦得協調廠商以預算金額(未訂底價者)或底價進行議價。 (2) 議價優先順序為: 甲.第一名廠商 乙.第二名廠商丙.依此類推。 無論重新公告招標或依上開優先順序進行議價,均須經委員會議決議。 5. 若議價不成,繼續進行公開招標,至完成標出為止。 拾貳、其他事項: 一、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標案有無決(得)標, 均由投標廠商行負擔。 二、本案資格審查標準, 由本會訂定之, 投標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三、本案公告之各相關資料如有修正, 將通知各投標廠商並公告周知。 四、各廠商對契約書草案條文如有疑問或意見,統限於投標截止日 下午 2 時前以電子郵件傳送交管理中心電子信箱,俾利彙整研 討修正,本會將於開標日上午 12 時前以電子郵件答覆。 五、得標廠商如有欠缺文件( 不含報價單) 須於得標翌日起算3日內補齊, 並於111年12月15日前簽訂契約書, 逾期以棄權論。 六、投( 得) 標廠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發現或遭檢舉, 開標前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 決標後撤銷決標, 簽約後或履約期間則終止或解除契約, 並得要求給付違約金、不支付或扣除( 或科罰) 1個月服務用。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證照、文 件投標或簽約。 (四)廠商提供本會之維護工作內容,轉委任予第三人執行。 (五)廠商或該公司人員對本會人員給予期約、賄賂、佣金、比例 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招待或其他利益之餽贈,經查明屬實者。 (六)廠商或維護人員因服務品質低劣或違約(規)、無履約誠意 或能力,抑或發生重大事故,經本會會議決議,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同意終止契約者。 (七)未依本約定期施作清潔維護,卻偽造不實紀錄,經查屬實者。 (八)廠商或維護人員違反合約書規定,造成本大廈重大損失,經 本會以書面通知,廠商未能於 7 日內改善或完成處理者。 (九)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金,經本會書面通知不予理會者。 ( 十)公司變更、負責人異動,事先未通知本會並獲同意時。 (十一)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十二)其他違法情事者。 七、因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 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 本會得宣布廢標。 八、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終止或解除契約,本會均得依參與開標廠 商候補順位並以第一家廠商決標金額,逕行協調與遞補或再次 公告招標,惟須召開會議決議。 九、受委任廠商負責履約人員之薪資、加班費、勞保、健保 費、提撥退休準備金及年終( 節) 獎金等福利。 十、本須知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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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亨公寓大廈陳子文主任 住家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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